1.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督促检查党风建设责任制的落实,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。
2.负责集团党的纪律检查工作,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规章制度,检查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,实施党内监督。
3.领导和指导各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。
4.负责公司行政监察工作,监督检查国家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上级组织的决议、决定的执行情况。
5.检查处理公司各单位党、政组织和党员、管理人员违反党纪、政纪的案件,并按职权范围决定或改变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、管理人员的处分。
6.受理各级党、政组织和党员、群众在党纪、政纪、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检举、控告及申诉;受理司法、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。
7.以经济效益为中心,开展效能监察,加强企业管理,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提出监察建议和改进措施。
8.抓好党员教育,着重负责党风党纪教育和党员监督工作。
9.履行集团及各子公司在物资采购、工程招投标中的监察职能。
10.负责纪检监察人员的政治、业务培训。